我在路边摊偷吃炸串的时候,遇到了年少时曾一起读书的公子哥。
他目光惊奇地盯着我:“曾窈?你这次闹脾气闹得有点久啊,还知道回来找唐煜。”
唐煜是我妈妈主家的少爷,也是我的初恋男友。
我们本来是要一起去留学的。
可毕业酒会上,他被人下了药,
我赶去救他,意乱情迷中,他却突然清醒,
在众目睽睽下把衣不蔽体的我扔出了房门。
他说,我为了钱简直不择手段。
那天之后,我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拜金女,
巨大的恶意让我在这个城市喘不过来气,
于是我带着妈妈离开了,一走就是两年,
公子哥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一边跟我说:
“你不知道,这几年唐煜找你找疯了。”
“你现在回来了就好,跟他认个错就行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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