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,疯了一样往火场冲。
人群乱糟糟的,我一眼就看到顾彦州从宿舍里跑出来,他脸上被熏的漆黑,怀里却死死的抱着一个蓝布包裹。
那个包裹,我再熟悉不过,里面装的,就是我的三本笔记本!
我冲上去,抓住他的胳膊,大声质问他:“顾彦州,这是怎么回事?我的本子怎么在你这儿?”
他看到我,眼里闪过一丝慌乱,但很快就镇定下来。
他一把推开我,力气大的我一个踉跄。
然后,他对着周围的人大喊:“快来人啊!沈秀不小心的打翻了煤油灯,把宿舍给点了!我是进去帮她抢救东西的!”
第二天,一切都变了。
我的所有手稿,一夜之间都成了救火英雄顾彦州连夜誊抄出来的新作。
他拿着我的心血,交给了公社领导。
因为才华横溢,加上奋不顾身救火,那个唯一的大学名额,毫无悬念的落在了他的头上。
而我,成了思想落后、不慎纵火的反面典型,被关进了村头的柴房里写检讨。
他还四处散播谣言,说我作风有问题,跟好几个男知青不清不楚。
一夜之间,我从一个人人夸赞的才女,变成了人人唾弃的贱人。
听我说完,琳琳气的小脸通红,一拳砸在沙发上。
“这不就是个无耻的小偷吗!他后来出的那本《荒原集》,还说什么是你给了他灵感,我呸!”
琳琳咬着牙,恨恨的说道:“奶奶,这种人,你当初怎么没一巴掌拍死他!”
我怎么没想过?
我继续往下说。
顾彦州要去县里报道上大学那天,全村敲锣打鼓,像送状元一样送他。
他穿着崭新的绿军装,胸口戴着大红花,站在村口那辆唯一的拖拉机上,志得意满的接受着所有人的祝贺。
而我,正被锁在阴暗潮湿的柴房里。
我听着外面的锣鼓声,听着人们对他的赞美,心如刀绞。
我不甘心。
我不信他能这么狠心,这么绝情。
我们明明那么相爱过。
我要去问个清楚,哪怕是死,我也要死的明白。
我用一块碎瓦片,花了半天时间,撬开了柴房的木窗,从后面翻了出去。
天上下着瓢泼大雨,我顾不上穿鞋,赤着脚在泥泞的山路上狂奔。
十里山路,我跑的上气不接下气,肺里火辣辣的疼,脚底被石子划的鲜血淋漓。
终于,在拖拉机突突发动的那一刻,我赶到了村口。
“顾彦州!”
我撕心裂肺的喊着他的名字。
拖拉机上的所有人都回过头来看我。
他站在车斗上,居高临下的看着我。我浑身湿透,头发凌乱的贴在脸上,满身泥污,像个疯子。
而他,簇新笔挺,胸前的大红花红的刺眼。
我们之间,隔着一个世界的距离。
我冲过去,死死的扒住拖拉机的车斗,仰着头,眼泪混着雨水往下流。
“彦州,你跟我解释一下,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!你的良心呢?”
他看着我,那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了。
没有一丝爱意,没有一丝愧疚,只有冰冷的厌恶和害怕被我拖累的恐惧。
他为了甩开我,为了保住他偷来的一切,对着开拖拉机的司机和同行的干部说了一句话。
那句话,像一把刀,插进我的心脏,五十年来,夜夜在我的梦里凌迟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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