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了,不用他们轰,我也想走。
回去自己的老破小。
虽然阴暗潮湿,但却是我住了几十年的地方。
很快,我回去了老破小。
虽然一个人住,孤单寂寞了一些,但也自由自在。
白天我继续拾荒,维持生计。
养刘达的那一刻开始,拾荒就是我最自由的路。
没人帮衬我带孩子。
如果上班,又没法随时照顾年幼的刘达,所以拾荒对不嫌脏的人来说很好。
久而久之,我竟然爱上了拾荒。
不过当晚,儿子找到我,恳请我去给陈婷做饭。
“妈,两个家也不远,在一个县城,你以后给陈婷做饭好不好?”
听着刘达恳请的语气,看着自己苍老的手。
想着以后死了要指望儿子收尸,我点头了:“好,没多大事儿,做饭可以。”
但是,再见陈婷的时候,她对我变得热情了很多。
“妈妈,我带着你去买几套衣服吧,你才四十出头,正是风韵犹存的时期,这个时候最容易凸显气质。”
我很心动,自从养了儿子后,我分外节俭。
一坨肉放臭了也舍不得丢,家里的电灯和我舍不得开,就是为了省点电费给儿子上学。
说起来很可笑,我早睡的习惯是为了省电。
所以陈婷说给我买衣服,我的鼻子一酸,眼里湿润了几分。
“好,媳妇和闺女一样,懂得体恤妈妈的不容易。”
儿媳侧着头,可能有点尬。
她挽着我的胳膊,把我带去了商场,给我买了好几身不错的衣服。
给我烫了头,染了黑发,甚至给我绣眉了。
给我买了香水,以及一套彩妆,让我没事的时候多打扮打扮自己。
“妈,你真好看,身材和小姑娘似的。”
我没生孩子,加上我生活清苦,我165cm的身材,一直保持92斤的体重,除了手很老,但身材的确不错。
我承认我外形不错 。
儿媳的话,让我十分腼腆羞涩。
后来,儿媳妇每天早上准时约我出门,去公园附近走走。
起先我不在意,后来一个晚上,儿媳妇留我在家里吃饭。
与此同时,家里多了一个60岁的大爷。
他看着我的时候,两眼放光,十分的不安分。
儿子和儿媳好似没看到似的,不断给我和大爷敬酒。
我喝了两口,便闹着要回去。
“妈,外面下雨了,现在回去会淋雨,不如在家里休息,这房子还是妈妈帮我们买的。”
儿媳拉着我, 双手在我的肩膀上用力按压。
不过我坚持不再碰酒,半个小时候,大爷挪到我身边,忽然拉起我的手,深深在我身上猥琐的闻了一下。
“不错,妹子,你跟我好吧,我以后都会对你好的。”
那手极端不安分,在我手背上捏 了一会,还随后沿着我的胳膊,我的背部,甚至是……
啪的一声,我一巴掌扇过去,把他的假牙扇掉在地。。
他露出一个黑洞般的嘴巴。
“老东西,你住手,你要干什么?”
我虽然喝酒了,但是却不糊涂。
大爷捡起假牙塞入口中,又对我说。
“妹子,我给了钱的,我给你儿子好几千,就是为了跟你好,收钱的时候比谁都快,要付出的时候不肯了?”
难怪,儿媳妇要对我好,原来是用我收钱了。
把我当成了野鸡,亏得我还感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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